解释 : 其後二岁, 赤侧钱贱,民巧法 用之,不便,又废。於是悉禁郡国无 铸钱,专令上林三官铸。 钱既多,而令天 下非三官钱不得行,诸郡国所前 铸钱皆废销之 ,输其铜三官。而民之 铸钱益少,计其 费不能相当,唯真工大奸乃盗为之。... 更多 >>